校园文化
关于开展2019年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动文化繁荣兴盛,充分发挥高校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功能,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上海商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从事校园文化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鼓励跨部门、学院人员联合投标,鼓励实际工作部门与教学部门合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
三、报送范围
申报项目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9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9年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参考范围如下:
(一)结合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的主题鲜明富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
(二)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动高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促进高校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新举措。
(三)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时间节点,以“我和共和国共奋斗”为主题创新开展的主题突出、格调高雅、特色鲜明的特色原创文化精品项目;以“同升国旗、同唱国歌”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与共和国一起成长的教育活动中涌现的感人事迹等。
(四)凸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工作举措与实践项目,以弘扬“四有好老师”和“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好学生为主题,树立典型人物,引领校园文化。
(五)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
(六)推动学校三圈三全十育人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落实学校创新育人举措的项目。
(七)其它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四、数量和资助力度
本次项目招标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立项目,资助经费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0.5-1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并且具有2年以上组织和领导校园文化创建工作的经历。
(二)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它项目。
(三)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5人。
六、投标项目要求
(一)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项目明确了项目建设的方向和范围,投标者要据此设计项目建设的主题、内容和措施。项目建设的内容和措施要围绕学校发展大局,体现学校顶层设计,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的策划。
(二)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项目深入实际开展调研,不能宽泛,要具体化。预期建设成果必须具有明确的标志性成果。
(三)项目建设期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七、投标纪律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要充分发挥项目组成员的作用,通过项目建设形成建设团队,提升项目建设水平。
(二)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把关,要符合学校财务规定。
八、具体事项安排
(一)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一式3份打印后报送学校文明办(奉浦校区综合楼1609室),同时将电子申报书发送至liuxiangji6637@126.com,投标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
(二)学校文明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项目名单。
(三)建议中标项目名单报经学校文明委审批后,通过学校OA系统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张冰、刘香吉;联系电话: 67102512。
上海商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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