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测评指标» 基本指标» 坚持党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党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Ⅱ-6班子建设
2022-08-12

3bcb7bb329ee45158dc232e81ca25b71.jpg

学校党委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

f79f523f17b0472f8b915713c3e7b366.jpg

学校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

24f5c9c9abc34851b978e6da347f3624.jpg

学校召开推动巡视整改落实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工作动员会议

ec2b74b55c834283abbd46deeda449ef.jpg

学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暨警示教育大会


15. 学校领导班子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 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思想行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认真学习中央精神,带头增强高度重视中央精神学习贯彻。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形成全校良好学校党委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及市教卫工作党委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统筹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支撑材料:

1. 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学校党委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

2. 不忘建党初心 牢记为民使命——学校党委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

3. 坚定理想信念 坚持为民宗旨:学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4. 从党的百年曲折奋斗史中汲取奋进力量:党委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

5. 学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暨警示教育大会


16-1坚持并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 会等议事决策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班子团结和谐。

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健全集体决策机制。学校党委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修订完善《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上海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上海商学院校级领导班子行为要则》,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推动学校事业全面发展。学校每年通过工会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对学校领导班子的履职情进行民主测评,2021年度班子民主测评满意度93.44 %。

支撑材料:

1. 关于印发《上海商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2021年修订)》的通知(沪商院办〔2021〕118 号)

2.关于印发《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沪商院委〔2021〕79 号)

3. 关于印发《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沪商院委〔2021〕80 号)

4. 关于印发《中共上海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沪商院纪〔2021〕6 号)


17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明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健全学校政治巡察制度。 落实巡视巡察及班子民主生活会提出的整改任务。

完善工作机制,扎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始终,出台《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制定并实施《上海商学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任务清单》《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行动方案》,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

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强监督。通过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组织书记例会部署落实等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全面从严治党精神与决策部署。2021年以来,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7次,推行责任清单制度,把主体责任不断向二级党组织延伸。制定《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落实“一岗双责”整改方案》,深化细化领导班子“四责协同”机制,形成“3+3+X”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节点,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构建“年初明确工作重点、年中监督检查、年终述职评议”的工作闭环,确保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成立检查小组,全面统筹保落实。制定《推动巡视整改落实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巡视整改落实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工作。校领导牵头8个专项检查工作组,深入学校24个机关职能部处和10家二级党组织开展检查,初步构建自上而下、上下贯通、层层落实、全面覆盖的工作机制。校党委压紧压实“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执行,校领导牵头8项重点任务,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内控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落实。

支撑材料:

1. 关于印发《上海商学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任务清单》的通知(沪商院委〔2021〕30 号)

2. 关于印发《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 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商院委〔2021〕31 号)

3. 持续提高管党治党能力,引领保障学校事业发展 ——学校召开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

4. 学校召开推动巡视整改落实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工作动员会议

5. 学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暨警示教育大会


18. 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和服务专家、基层、师生员工的制度,健全联系点、讲课听课、调查研究、谈心 谈话接待等机制。

重视联系服务基层,制定修订相关制度。建立联系和服务基层,师生员工的制度,健全联系点和调查研究、谈心、接待等机制,制定或修订了《关于调整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联系单位的通知》《上海商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等制度。《上海商学院校级领导班子行为要则》《上海商学院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我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工作方案》等文件中均有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师生、基层的工作机制。

支撑材料:

1. 关于调整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联系单位的通知(沪商院委〔2021〕43 号)

2. 校领导就深度产教融合展开调研

3. 我校“我与校长面对面”——校长下午茶(第四期)活动顺利举行


19. 健全二级院 (系) 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机制,保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院 (系) 重要事项。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党的建设工作。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实行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健全相关制度,落实二级院(系)集体领导。发挥党总支的政治功能。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制定了《上海商学院二级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制度》《上海商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构建“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党总支会议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党总支会议审核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三个层面的议事范围。着力强化党总支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的基础上,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完成党政班子交叉任职,储备专职党务干部。实行学院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目前商务经济学院等5个学院院长为党员,均交叉任党总支副书记。

支撑材料:

1.关于印发《上海商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沪商院委〔2021〕17 号)

2. 关于印发《上海商学院二级学院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沪商院委〔2021〕18 号)

3. 商务经济学院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暨新学期开学工作会议

4. 校纪委启动对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专项检查


20.严把干部选任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配齐配强学校相关机构和单位领导班子,严格规范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等制度。

制定干部选拔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流程。坚持围绕“20字”好干部标准,努力推进建设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严格对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上海商学院组织干部工作实际,按照《上海商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目前正在对标最新选任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优化干部选任程序,进一步提高了干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以科学规范为指导,加强干部考核工作重视干部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有机地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对照上级文件,探索实施分类考核、个性化民主测评等方法,将工作实绩、班子建设、转变作风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和民主测评等因素引入考核。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上海商学院中层班子及干部考核办法》,每年组织开展对各二级学院、职能(教辅)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将干部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及其他方面的考核有机结合,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政治上强不强、合格不合格摆在第一位,注重了解干部在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首先看抓党建工作的成效,注重了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抓班子带队伍等主体责任的情况。

以忠诚担当为引领,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高度重视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抽查核实制度,做到“凡提四必”,对于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进行了相应的严肃处理。按照《上海商学院特定身份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上海商学院中层干部出国(境)访学进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干部因公、因私外出请假制度。重视领导干部企业兼职、超职数配备、到龄免职办理退休社保手续、假履历假档案、吃空饷、社团兼职等专项整治工作,将其视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

制定干部培训方案,提升干部整体素养。全党校工作机制,坚持分层分类培训。针对中层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要求,制定《2019-2022年上海商学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上海商学院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方案》,有计划地选派领导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进修班。针对师生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采取“授课教师1+1”模式(即校内校外优秀党务工作者联合授课)、“教学内容四个结合”(即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国家与自身相结合、理想与生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好党校教育阵地和熔炉的作用。

支撑材料:

1. 关于印发《上海商学院2021年中层干部选拔聘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商院委〔2021〕82 号)

2. 关于印发《上海商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沪商院委〔2021〕90 号)

3. 我校举行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通报暨“一报告两评议”会议

4. 学校举行2021年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专题培训班

5. 学校举行2021年第三次中层干部学习培训班

21.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并强化 人才的政治引领,激发各级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助推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上海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人才工作的各项政策要求。始终坚持党管人才总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顶层设计,完善人才引育机制,强化政治引领,确保党的人才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利用好校内和校外、国内和国际的人才资源,优化人才招聘流程,做好人才配套服务,推进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2021年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上海商学院“上商学者”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沪商院人〔2021〕30号)、《上海商学院“上商学者”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沪商院人〔2021〕31号)。“上商学者”实行工作任务考核制,“一人一策”的管理机制。经评审,7人入选2021“上商学者”人才引进计划,5人入选“上商学者”人才培育计划。

做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商科大学建设。2021年,学校积极落实上级部门高等教育人才揽蓄行动计划,制定《上海商学院人才揽蓄行动实施方案》,成功举办第二届国际学者“上商”云论坛。进一步加大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从海外高校引进教授1名、副教授1名,国内双一流高校教授1名,获批A类人才1名,B类人才2名,C类人才24名,取得良好成效。同时,面向上海财经大学招聘应用经济学兼职学科带头人2人,工商管理兼职学科带头人1人;通过“人才旋转门”特区兼职聘用荷兰乌德勒支大学(Urtecht University)金融学教授、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oney and Finance杂志主编、Journal of Portfolio Management杂志编委、英国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为我校特聘教授,金融学科专业带头人。

做好人才配套服务工作。申报人才引进落户10人,留学归国人才落户4人,夫妻分居解困落户2人,居转常落户3人,应届毕业生落户13人,为博士后办理落户证明材料2人,续办居住证积分15人。

支撑材料:

1. 关于印发《上海商学院“上商学者”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商院人〔2021〕31 号)

2. 关于印发《上海商学院“上商学者”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商院人〔2021〕30 号)

3. 关于印发《上海商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商院人〔2021〕25 号)

4. 关于表彰首届上海市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上海商学院校赛获奖教师的决定(沪商院教〔2021〕8 号)


2021-2023年度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