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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关于报送校园网新闻报道材料的有关规定
2015-10-26

为了充分体现校园网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思想性和时效性,提高校园网新闻报道的规范性、可读性和感召力,本着文责自负的原则,特对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的校园网新闻报道材料作如下规定:

一、从201532日起,凡是报送的校园网新闻报道材料,须注明撰稿人和审核人姓名。

二、审核人必须是二级学院党务或行政主要负责人,及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报送的校园网新闻报道材料承担起审核责任,不仅要对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进行审核,还要对新闻报道的思想性进行审核。同时,要对文稿语言的运用进行修改完善。

党委宣传部

20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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